修讀「約翰賽斯中心家長函授課程」家長心聲

 

何樂榮姑媽

 

樂榮出生後兩個多月發現有失聰傾向(樂榮雙親都是聽障人士),經過多番測試,6個月大時確證為先天感音神經性失聰,近乎聾。按照醫護程序,樂榮需要經過配戴助聽器一段時間(大約半年至9個月)後才可以判斷進行人工耳蝸手術否。所以,樂榮於6個月至14個月大之嬰兒期內,身為姑媽的我已經作好心理準備,育養樂榮是需要一些「另類」教育途徑。我四出查訪,閱讀書本或文獻,終於在香港聾人福利促進會家長資源中心接觸上約翰賽斯中心家長函授課程。(John Tracy)

 

記得收到John Tracy嬰兒組第一課時樂榮已經差不多16個月大,感覺「相逢恨晚」,因為課程內容竟然涵蓋了嬰兒期(9個月前)的訓練,一一分析失聰與健聽嬰兒成長之分別和相同之處,道道提及育養失聰兒之技巧與態度;雖然學習首3課時有些追趕感,但是感覺是良好的,因為每課內容都是提示每期嬰兒之成長與需要。閱讀時覺得內容似曾相識,所以悔恨以前未曾實行課程指出的方法,其中一些深刻概念說及聽覺接收包括聲音和語音;聽障兒接受或學習時(特別是從聽力中學習)需要重覆,重覆又重覆;模仿聽障兒之回應說話以便他重新輸入確立自己的發音;學習發音於遊戲中等等。

 

眨眼間,學習此課程已差不多兩年了,去年暑期開始了幼童組。當然,最重要一環是課程設計之每課閱讀報告後的批改回應,我很珍惜此分享機會去報告實踐後之成效,批改者(江主任)迅速地回應形同一支強心針,立時為我增加信心,繼續「依法」教導樂榮。好像於第七課後,我報告樂榮進入了「覆述期」,恰巧第八課之內容是談論覆述期,我很欣慰此巧合表示樂榮是成長標準合格的,感覺放下心頭大石。

最後,學習John Tracy至今,感覺它能夠有系統地道出聽障兒每時期之行為表現及家長/照顧者應當實施之教導方法,它確是聽障孩子家長們之照明燈。